许可相对人名称 |
内江市永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511011692271425H |
工商注册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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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结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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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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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证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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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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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李懋民 |
违法行为类型 |
安全生产类违法 |
违法事实 |
有下列违法行为:1.2021年未制定应急预案。2.2021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形成书面统计分析表上报安全监察部门。3.主要负责人李懋民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。4.无培训年度计划和培训档案。5.钢筋加工厂内9瓶氧气瓶瓶帽、防震圈缺失,12瓶乙炔、9瓶氧气瓶堆放区无防倾倒装置。6.料斗前无挡防装置、警示标志缺失;钢筋加工棚工区分区不明,无警示标志。7.拌合站2号罐爬梯无防护笼;砂轮切割机电机皮带轮无防护罩。违反了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;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四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二款;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第3号)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。 |
处罚依据 |
依据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四条第(一)项、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七条第(二)项、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第3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、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第3号)第三十条第(三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一条第(一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第(一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。 |
处罚类别 |
罚款 |
处罚内容 |
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6万元(壹拾陆万元整)的行政处罚。 |
处罚金额(万元) |
16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0 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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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决定日期 |
2022/06/29 |
处罚有效期 |
2022/06/29 |
公示截止期 |
2023/06/28 |
处罚机关 |
平武县应急管理局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(平)应急罚﹝2022﹞12号 |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51062300843919XP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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