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相对人名称 |
绵阳市双力建筑设备租赁站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510703725517752M |
工商注册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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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结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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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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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证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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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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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何军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违反税收管理 |
违法事实 |
2017-07-01 至2023-03-31 城市维护建设税(市区(增值税附征))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-07-01 至2023-03-31 增值税()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-07-01 至2023-03-31 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-07-01 至2023-03-31 个人所得税(经营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7-07-01 至2023-03-31 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 |
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 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” |
处罚类别 |
罚款 |
处罚内容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 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” |
处罚金额(万元) |
0.03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0 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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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决定日期 |
2023/05/06 |
处罚有效期 |
2023/05/06 |
公示截止期 |
2024/05/06 |
处罚机关 |
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涪城区税务局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涪税新罚﹝2023﹞79号 |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510601MB1549409R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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