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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中国(四川绵阳)

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

信息来源:
处罚相对人名称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MA62HHW7XL
工商注册号
组织结构代码
税务登记证号
事业单位证书号
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法定代表人 吴一博
违法行为类型 向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,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: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,技术状态良好,安全性能可靠,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,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,并将车辆先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及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: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、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规定。
违法事实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向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。涉嫌违反了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及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及《四川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(道路运政)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,建议立案调查。
处罚依据 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及《四川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(道路运政)第七十五条
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内容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向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。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及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及《四川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(道路运政)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决定给予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责令立即改正,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处罚金额(万元) 1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0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2/09/02
处罚有效期 2099/12/31
公示截止期 2023/09/02
处罚机关 涪城区交通运输局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绵涪交罚﹝2022﹞906号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601008413889R
备注 川B660LG